6日,北京市食品安全條例(修訂草案)》即日起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條例草案提出將加強″地溝油″源頭防控,明確禁止以廢棄油脂為原料加工制作食用油以及以此類食用油為原料加工制作食品。
條例草案提出,要進一步加強餐廚廢棄油脂的管理,規定北京市實行餐廚廢棄油脂登記排放制度和資源化管理,餐飲服務單位應當設置油水分離器、隔油池等設施,禁止將餐廚廢棄油脂直接排放到城鎮污水管道。從事餐廚廢棄油脂收運和處置的,應當依法取得相關許可,配置符合技術標準的運輸車輛。任何單位和個人未經許可不得收運和處置餐廚廢棄油脂。
為加強對食品添加劑的管理,草案要求食品生產經營者應當在規定的品種、使用范圍、用量和保質期內使用食品添加劑,建立食品添加劑使用記錄和相關銷售臺賬。從事餐飲服務業、現場加工制售食品的單位或個人、食品加工作坊、個體工商戶、民俗旅游戶不得購買、存放和使用亞硝酸鹽、硝酸鹽等可能因濫用而嚴重危害人體健康的物質或含有上述物質的食品添加劑、調味料。
北京市還將進一步強化食品安全可追溯體系和信用監管。草案提出,北京市建立統一食品安全追溯信息平臺,對重點監督管理的食品歸集、公布追溯信息,并建立全市統一的食品安全信用信息系統,統一歸集、公布食品生產經營者信用記錄供社會查詢。根據信用程度,實行食品生產經營者分類分級管理,設置行業禁入規定,因食品犯罪被追究刑事責任的,終身不得投資食品行業,從事食品生產經營活動。同時,建立在食品生產經營現場和通過電視、報刊、網絡等各類媒體進行違法行為公示的曝光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