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特爾(Raymond Bernard Cattell,1905--)早年畢業于英國倫敦大學,在那里他獲得了哲學博士學位。而在那時他就注意了對因素分析方法的研究。1937年,他應美國著名心理學家桑代克的邀請,到美國哥倫比亞大學工作,隨后先在克拉克大學、后在哈佛大學任教,1945年擔任了伊利諾伊大學人格與群體分析實驗室主任和研究室教授,正是在這里,他在人格研究中廣泛地運用了混合器因素分析法,成為卓有成績的人格理論家。
所謂″因素分析″ (factor analysis),簡單地說,就是這樣一種方法,它允許人格觀察者考察大量關于許多人的特質的資料,歸納出什么特質似乎總和什么特質″相關″,然后他就能把相關的特質歸組分類,得出人格因素。因素分析法的核心是相關性概念。假如兩種事物有一定的聯系,我們就說它們是相關的。例如高度和重量是相關的,因為當其一增加時,另一個也會增加。兩個變量同時變化的趨勢越強,那它們之間的相關性就越大。不過,因素分析盡管也可以進行歸納,但在具體特質間的相互關系不能僅僅通過人們的觀察,而是經過復雜的數學方法來
卡特爾認為因素分析是研究人格的基本方法。他把人格定義為″那種使我們對于某人在一定情境中的所做所為有可能做出預測的東西″。他用公式″R=f(S?P)″來表示這個定義,意思是,R,某一反應的性質與量值是個人所處環境情況S和他的人格P這兩者的十個函數f。不過,卡特爾說,這個定義只是狹義上的,因為人格包含有個人一切行為在內的意思,確切地描述與測量,作為科學的人格研究的第一階段,必須從一個相對有限制的定義開始。做出適當描述與測量以后,較有限的行為單位必須結合靜態混合器為更大的整體,只有這個整體才是存在于自然環境而正在發揮作用的人格的真實畫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