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歌因未能與新聞機構就其內容的使用進行“善意”談判而被法國競爭管理機構處以5億歐元(4.27億英鎊)的罰款。
當局指責谷歌沒有認真對待這樣做的命令。
谷歌告訴BBC,這一決定“無視我們為達成協議所做的努力”。
罰款是科技公司和新聞機構之間全球版權之戰的最新小沖突。
去年,法國競爭管理機構下令谷歌必須與新聞機構談判達成協議,以便在搜索結果、新聞和其他服務中顯示文章摘錄。
谷歌被罰款是因為在當局看來,它沒有做到這一點。
2019年,法國成為第一個將新的數字版權指令轉化為法律的歐盟國家。
該法律管轄所謂的“鄰接權”,旨在補償出版商和通訊社使用他們的材料。
因此,谷歌決定不會顯示來自法國的歐盟出版商的搜索和新聞等服務的內容,除非出版商同意讓他們免費這樣做。
新聞機構認為這是對谷歌市場力量的濫用,代表新聞出版商和法新社(AFP)的兩家機構向競爭管理機構投訴。
谷歌告訴BBC:“我們對這個決定感到非常失望——我們在整個過程中都本著誠意行事?!?br />
它表示,迄今為止,它是唯一一家宣布就所謂的鄰接權達成協議的公司。
它補充說即將與法新社敲定一項協議,其中包括一項全球許可協議和新聞出版物的付款。
新的裁決意味著,在接下來的兩個月內,谷歌必須提出提案,解釋它將如何對使用新聞的公司進行補償。
如果這種情況沒有發生,該公司可能會面臨每天900,000歐元的額外罰款。
競爭管理機構的伊莎貝爾·德席爾瓦(Isabelle de Silva)在一份聲明中說:“當當局規定公司的義務時,它必須嚴格遵守?!?br />
“不幸的是,情況并非如此,”她寫道。